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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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30 分享到: 打印

各区县(自治县)总工会,两江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总工会,各市级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各直、代管工会,市总直机关工会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3月)中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和全总提出的加强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精神,推动职工互助保障事业,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保障水平,增强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和谐重庆、和谐社会建设,市总工会现就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履行职能,提高开展职工互助保障认识

职工互助保障,是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互助互济性质的一种会员合作制的保障形式,是国家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是职工多层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组织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有利于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改革,有利于减轻职工医疗负担,有利于发扬职工互助互济精神,有利于更好地履行工会服务职工的职能。

近年来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保障水平和范围与广大职工的实际需要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大多数中低收入职工,面对突发事故和重大疾病,仅有基本医疗制度,显得单一和不足,一人患病全家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我国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的同时,其发展趋势必然要求体现更多的互助互济性,实现责任主体多元化、保障层次多样化、运作机制规范化。职工互助互济以其群众性、互助性、系统性的特点和优势,顺应了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在国家保险体系中发挥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形成完善的保险体系。全总及各级工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已开展多种形式互助互济活动,职工互助保障已经成为工会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要求的重要工作内容。

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认真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作为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举措,发挥工会组织优势,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步骤,推动职工互助保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努力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职工互助保障体系

为更好地推动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抓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经全总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同意,市总工会决定成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管理委员会和重庆办事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管理委员会是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职工互助保障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发动工作。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办事处是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业务管理机构,负责职工互助保障的业务咨询和日常服务工作。各级工会及所属大中型企事业工会要成立发展委员会,由同级工会的一名领导担任发展委员会的主任,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级、本单位的具体工作。组织形式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团体入会。

建立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实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要最大限度地把全市机关、企事业及所有用工单位的职工,组织到职工互助互济活动中来,做到全员参与,共享互助,使职工无论因一般疾病住院治疗,还是大病特病救治都能得到相应标准的互助金,有效地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和生活负担。

三、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抓好职工互助保障落实

工会是职工之家,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有别于一般保险业务,是工会突出履行维护职能、保障职工切身利益必须抓好的重要工作,是工会组织改善民生、促进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重要举措。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要求,主动向本单位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和沟通,争取赢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建立职工互助保障体系,系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精心组织。各级工会及企事业、社会组织工会都要高度重视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列为工会工作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责任落实,上下结合,协调一致,做到目的明确,程序清楚,精细策划,大力推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工会的全年工作目标,重点部署,强化措施,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政工共建职工互助保障体系,传递职工互助关爱真情,为职工互助互济活动的开展创造各种更加有利条件,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制度化,形成普惠性长效机制。各级工会要上下一心,全力推进,积极打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品牌,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不让一个职工看不起病不让一个职工因病致贫,叫响为单位分忧,为职工解难的口号。

(二)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工会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传媒渠道,广泛宣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让每个职工都清楚地知道,参加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既是关心自己,又是帮助他人的团结友爱高尚行为;既是维护自身权益,又是弘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具体行动体现。要努力形成一人有难大家帮,团结互助献爱心的和谐氛围,使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感召力不断提升,凝聚力不断增强,为富民兴渝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级工会要在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的制度中,在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职工之家建设,在劳动奖章、奖状、劳模、工人先锋号等评先评优工作中,将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列为重要内容予以考核。要力争在三年内消灭工作空白点,做到每个有工会组织的单位,都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实现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全覆盖,使之成为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最有效的载体,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最便利的绿色通道。

(四)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资金来源

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所需资金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交纳互助费的方式主要有以下5种:

1. 职工所在单位行政,统一为职工全额交纳;

2. 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为职工全额交纳;

3. 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各出资一部分,为职工交纳;

4. 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职工个人,各出资一部分交纳;

5. 职工个人出资交纳。

选择以上哪种交费方式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主研究确定

(五)资金补助

为推动互助互济活动在基层普及,更好地服务职工,体现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减轻困难职工缴费额度,市总工会决定给予参加单位的市(省部)级以上劳模、市级建档困难职工20%的互助费补助。

前,市总工会正在制定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另发),筹备职工互助保障前期工作。各级工会要针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形成全覆盖、多层次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体系,做到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协调动作,整体推进,全面实施

各级工会要担负起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服务职责。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工会组织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同时,积极做好职工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服务体制和机制,使服务职工的水平更加优质、高效。

      

               重庆市总工会

                 2014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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