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概况

工会概况

工会简介 组织结构 岗位职责 规章制度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校领导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为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为教职工服务,其职责范围是:

一、根据上级工会组织及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校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委员会开展工作。根据教职工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二、配合校党委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其他有益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组织教职工结合形势任务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职工为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把学校建成高水平大学服务。

根据《工会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等法规,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校党委抓好知识分子工作,及时向校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为学校党政当好参谋,充分发挥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活动。树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的思想,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做出贡献。

四、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支持部门工会委员会和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能,做好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协助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校行政对学校规划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并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校行政领导进行磋商研究解决。

七、发动教职工完成教学、科研、生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任务。组织教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献计献策、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科技创新等各项活动。开展群众性学先进、赶先进活动,总结经验,宣传先进事迹,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八、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教职工的思想业务素质。组织好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发挥各类协会等群众团体积极性,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

九、协助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为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

十、加强对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技术安全、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向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保护工作。

十二、做好青工工作,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婚姻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各项符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十三、加强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坚持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四、依法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经费上缴工作。管好工会的资产及财务管理,认真审查工会的年度预决算。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十五、做好来信来访接待以及文书档案管理。办好工会各项事业,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为工会工作提供更多的经济资助,为教职工办实事,以减轻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十六、校工会办公室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保密工作。

十八、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